个体的自我意识从无到有,最后达到成熟,需要走过一个逐步发展的历程。它是在与周围环境长期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一个人自我意识的发展,从发生到相对稳定、成熟,大致要经过二十年左右。

在生命的起初,婴儿不能把主体自我与客体事物相区分。到1岁左右,儿童才开始区分自己的动作与动作的对象,并逐步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动作的目的和动机,有了自我意识的萌芽。2-3岁时,儿童渐渐掌握了语言,能使用自己的名字并进一步用第一人称“我”来代表自己,开始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及成人对自己的态度,这时自我意识已基本产生。3-6 岁的学前期儿童开始发展评价和自我评价能力,自尊心、荣誉感、羞耻感等都开始发展起来。

小学时儿童已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评价,并能初步有意识地调节控制自己的行动。但在这个阶段,儿童所意识到的自我往往是片面的和表面的自我,少有内部心理状态的认识和体验。

儿童进入少年期,人的自我意识的发展出现质的飞跃,独立性、自觉性和自律性都有了迅速发展,并开始深入到自己的内心世界,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个性品质,但水平还不高,发展的过程也比较平稳。

进入青年期,人的自我意识发生了新的质变,心理活动指向内心世界,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开始从社会性方面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从社会性方面认识和评价自己,体验和调控自己。

在青年期,人的自我意识迅速发展并趋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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