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卖淫失足女性同样需要尊重科学,要从失足女性违法的原因、年龄、职业、文化、个性、生活环境、思想状况, 坚持因人施教和分类施教, 尤其要注重心理矫治工作。长期以来, 由于受传统管理教育的影响, 往往只注重对卖淫女性的外部表现教育, 缺乏对卖淫女性的心理问题的分析及矫治, 忽略了对卖淫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和个人心理品质的培养, 对卖淫女性内心矛盾冲突和困惑的了解甚少, 缺乏对女性的心理关怀和科学分析, 影响了教育效果。由于卖淫女性都不同程度地患有心理疾病, 特别是一部分卖淫女性存在着卖淫的惯性和恶习, 因此利用心理矫治,是教育矫治卖淫女性的治本良方。对卖淫女性的心理矫治目的之一是消除卖淫女性不良的心理和行为恶习, 帮助卖淫女性重新适应社会生活的方法和活动。其二是疏导卖淫女性消极的情绪, 培养卖淫女性对生活的耐受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是培养卖淫女性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对社会对人生的态度。目前各地收教所、拘留所相继设立了心理咨询室,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但就总的情况来看, 一是还没有较正规的心理咨询师资力量;另一方面, 基础设施和教育条件相对滞后, 还不能适应对违法妇女教育矫治的要求。

除此之外, 还要坚持开展文娱活动和劳动技能培训, 如联欢会、歌唱会、书法培训、剪纸培训、美容辅导、劳动技能培训等, 这些活动对于提高她们的生活情趣, 生活质量, 生存能力都会有很大的帮助。总之, 关爱失足女性的身心健康, 尊重她们的人格权力, 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 为她们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的空间, 用人性唤回她们的良知,让她们重新回到社会, 成为“ 四自” 新人, 是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实现对卖淫女性教育矫治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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