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没有国界,不分民族和种族,是普遍的社会问题,也是公共卫生和精神卫生问题。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的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宁。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已经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并纳入到公权力干预的范畴。2008年7月,全国妇联、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七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出警、受理、立案侦查等职责和任务,为警察干预家庭暴力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然而,警察在现阶段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尚处于实践和探索阶段,其干预家庭暴力的方法和技巧还比较欠缺,对引发家庭暴力的心理学成因和暴力双方心理学特征的认识不够清晰。为此,警察在干预家庭暴力时,应用心理学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1 应用心理学策略的重要性

1.1 家庭暴力发生的危险因素分析

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纷繁复杂,传统夫权和男尊女卑思想是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原因。社会人口学研究发现,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以男性为主,成年男性施暴危险是女性的5倍。有关文献表明,受教育程度低、经济收入低、无业者容易出现施暴倾向。研究也提示成年男性在儿童期遭受虐待,成年后容易出现家庭暴力行为。另外,社会环境的变更给施暴者带来更多的心理障碍,当其社会角色经历挫败时,只能在家庭中施暴发泄。施暴者多具有情感依赖、情绪不稳、遇事易怒、行为冲动的特点。在施暴者中精神疾病患病率为6.9%,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神经症等,说明施暴方可能具有一定的社会特点和人格特质,甚至精神卫生问题。因此,警察在干预家庭暴力过程中应了解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也需要关注家庭暴力双方的心理学特点,从而更好地开展家庭暴力干预工作。

1.2 受害者的心理需求分析

家庭暴力受虐者由于在生活中长期遭受暴力侵袭,容易出现一系列的精神卫生问题,有数据显示受虐者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为1.3%,抑郁焦虑情绪问题、头疼失眠等躯体症状频繁出现,罹患强迫、慢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甚至自杀,有的受虐者由于不能忍受长期暴力侵袭,出现以暴制暴的严重刑事案件。家庭暴力虽然给受虐者带来伤害,然而当警察干预家庭暴力时,受虐者却往往不愿将施暴者实施法律惩处,尤其是在偏远地区或贫困地区,受虐妇女经济地位不独立,受教育程度不高,一旦离开施暴者就丧失了经济来源。另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远不家庭暴力没有国界,不分民族和种族,是普遍的社会问题,也是公共卫生和精神卫生问题。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的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宁。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已经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并纳入到公权力干预的范畴。

2008年7月,全国妇联、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七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出警、受理、立案侦查等职责和任务,为警察干预家庭暴力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然而,警察在现阶段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尚处于实践和探索阶段,其干预家庭暴力的方法和技巧还比较欠缺,对引发家庭暴力的心理学成因和暴力双方心理学特征的认识不够清晰。为此,警察在干预家庭暴力时,应用心理学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1 应用心理学策略的重要性

1.1 家庭暴力发生的危险因素分析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纷繁复杂,传统夫权和男尊女卑思想是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原因。社会人口学研究发现,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以男性为主,成年男性施暴危险是女性的5倍。有关文献表明,受教育程度低、经济收入低、无业者容易出现施暴倾向。研究也提示成年男性在儿童期遭受虐待,成年后容易出现家庭暴力行为。另外,社会环境的变更给施暴者带来更多的心理障碍,当其社会角色经历挫败时,只能在家庭中施暴发泄。施暴者多具有情感依赖、情绪不稳、遇事易怒、行为冲动的特点。在施暴者中精神疾病患病率为6.9%,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神经症等,说明施暴方可能具有一定的社会特点和人格特质,甚至精神卫生问题。因此,警察在干预家庭暴力过程中应了解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也需要关注家庭暴力双方的心理学特点,从而更好地开展家庭暴力干预工作。

1.2 受害者的心理需求分析

家庭暴力受虐者由于在生活中长期遭受暴力侵袭,容易出现一系列的精神卫生问题,有数据显示受虐者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为1.3%,抑郁焦虑情绪问题、头疼失眠等躯体症状频繁出现,罹患强迫、慢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甚至自杀,有的受虐者由于不能忍受长期暴力侵袭,出现以暴制暴的严重刑事案件。家庭暴力虽然给受虐者带来伤害,然而当警察干预家庭暴力时,受虐者却往往不愿将施暴者实施法律惩处,尤其是在偏远地区或贫困地区,受虐妇女经济地位不独立,受教育程度不高,一旦离开施暴者就丧失了经济来源。另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远不庭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家庭暴力受害者自我救助情况,建立社区家庭暴力受害者管理档案,以便社区民警和社区相关人员监护,预防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家庭暴力求助者由于情况不一,实施心理学策略时不能生搬硬套,要灵活处理,不断积累经验。如果发现施暴者或受虐者有明显的躯体伤害,应及时送往医院诊治,如一方有精神问题应及时转诊向精神卫生专业人士求助,如需长期的心理辅导也可以转介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3 应用心理学策略注意事项

3.1 语言得体

任何交际情境中都要使用语言,尤其在处理家庭暴力或者其他民事纠纷调解时特别需要掌握一定的语言技巧。警察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接出警快速、高效,能够更好地树立警察的为民形象,也能第一时间带给施暴者以震慑力,让施暴者知道家庭暴力是有法律保护的,是有社会参与干预的,不再是家务事。在评估确定问题时,开放式的问题“怎么了?什么事情?”能高效获取大量信息和资料,而适当的封闭式问题“是不是?有没有?”可以确定某些问题的实质细节。切忌“为什么他打你,或者你打她”的问法,这样的问题可能引起对方心理防御机制的启动,从而难以得到更多有效信息;另外,也不能让施暴受虐双方加深对家庭暴力的误解,应当明确任何理由也不能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因为,不要不恰当的评价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比如,负面评价受害者会挫伤其求助心理和行为,负面评价施暴者可能导致家庭暴力事件的加剧。

3.2 倾听得法

求助者电话求助和向派出所求助时,往往情绪急躁,警察应耐心地倾听求助者叙述并给予其宣泄情绪的时间。当然,在倾听时还应做好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可以向对方明确地说明自己将会怎么做;其次,可以在倾听其诉说的同时,以某种方式回答,让求助者知道你正在准确的领会其描述的事实与情绪体验;回答时应注意一定的技巧,帮助求助者进一步明确了解自己的动机和选择以及了解危机境遇的影响因素等。

3.3 共情得当

心理学派的人本主义强调以求助者为中心,关注求助者的迫切需要,激发求助者的自我资源,营造共情、真诚与接纳的氛围,真切地感受、同情、理解求助者的痛苦,并给予支持和帮助。因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前来报警求助声援时,警察应采取适当的共情原则贯穿于干预始终,给予受害者一定程度的鼓励和支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张振声教授谈到,我国警察的政治素质是过硬的,文化素质是合格的,业务素质基本过关,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却相对薄弱。当今时代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变革,警察的任务从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打击犯罪为主,逐渐转变为为民服务与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打击犯罪并重。有关心理调查的数据显示,警察面对工作的压力,公众的审视,社会舆论的监督,容易出现职业倦怠,甚至出现心理问题或者精神疾患,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甚至工作中的疏漏。因此,在警察处理家庭暴力或其他警务的同时,注意自我的压力调试和及时的心理疏导非常重要。当然,这也来源于操作熟练的专业技巧、生活经验的不断积累、灵活机动的处事思维、冷静平稳的情绪态度、快速反应的心理状态、旺盛充沛的工作精力、处理危机的坚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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