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成长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表现出一些不受欢迎的行为,这些行为出现时如何应付?适当处罚是降低学生“不受欢迎的行为”的发生率的一种常用方法。处罚何以能降低“不受欢迎的行为”?这是因为:

1.处罚会使当事者因“不受欢迎的行为”产生病苦的体验

学生对有些行为的后果往往不加思索,只是图一时的快乐。如果这些“不受欢迎的行为”的出现让他得到的不是快乐,而是痛苦的体验,多次反复后,就可以降低这种“不受欢迎的行为”的发生率。例如,一个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而受到记过处分,这会使他有不愉快的体验,以后再遇到考试,他就会谨小慎微些,因为已经有过记过处分的痛苦体验。

2.处罚会使当事者因“不受欢迎的行为”产生厌恶情绪

处罚是对当事者“不受欢迎的行为”实施厌恶刺激,这就会使“不受欢迎的行为”与当事者的厌恶情绪挂起钩来,多次刺激后,当事者会对“不受欢迎的行为”产生厌恶,这就很自然地会降低“不受欢迎的行为”的发生率,乃至完全消失。例如,一个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学生,起初每当他愉模到物品,就会有一种占有的喜悦。为了改变他的偷模行为,可以在他一有偷摸行为的念头时就用橡皮筋弹他的手,这样,偷横行为就与橡皮筋弹手联系起来,而橡皮筋弹手会使这位学生产生厌恶情绪,厌恶情绪通过橡皮筋弹手与伤摸行为挂起钩来。于是,偷模行为便没有喜悦可言,有的只是厌恶。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学生的偷模行为就能改正。

3.处罚会使当事者因“不受欢迎的行为”产生失落感

处罚往往因当事者“不受欢迎的行为”而对他的一种“正当”享受实行剥夺,这种剥夺会使当事合产生一种失落感。久而久之,当军者就会把失落感与他的“不受欢迎的行为”联系起来,这种联系有助于使“不受欢迎的行为”出现的频率降低以至消失。例如, 一个有吸烟习惯的学生,在他吸一次烟后就剥夺他看—次电视的享受,这种处罚使他失去了看电视的机会,吸烟同失去看电视联系起来,使当事者产生一种失落感,这种失落感会降低他吸烟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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