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发展心理学最初的研究对象局限于儿童,在毕生发展观的影响下,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的跨度扩展到从胎儿到老年。其中,成年在人的毕生发展过程中经历的时间最长,属于个人得到长足发展的时期,也是对社会所做贡献最为集中的一个时期,因此,对成人的心理学研究的数量也呈爆炸式增长。婚姻作为成人阶段开始出现的现象,随着心理学对成人研究的日益繁盛,也渐渐走入心理学研究者的视野。

2 心理学对婚姻的研究方法

心理学对婚姻的研究主要以问卷法为主。在使用问卷法的过程中,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研究目的的问卷非常重要。然而,尽管选择了合适的问卷,有时也难以得到信效度俱佳、推广性强的结果,这样的事实要求研究者们需要尝试新的研究方法。

2.1 调查婚姻状况的常用量表

基于认为婚姻质量是个体对婚姻的需求与期望达成的程度,Olson 等人编制了婚姻质量问卷(ENRICH)。该问卷能够比较深入地分析婚姻关系不同侧面的满意程度,识别婚姻的冲突所在,主要用于婚姻咨询工作,有助于进行有针对性的婚姻治疗。

Locke Wallace (1959) 编制了婚姻调适测验(MAT),它可在临床上区分对婚姻满意和不满意的夫妻。此量表题目少,使用方便,能区分有无婚姻困扰的夫妻,在临床上广泛使用,是很多后来发展的婚姻质量量表的校标变量,缺点是未经过非常严谨的测量学指标的检验。

Spanier(1976)在对MAT 进行改进的基础上,编制了配偶调适量表(DAS),包括双方满意度、双方凝聚力、双方的一致性和情感表达4 个维度。DAS 的最大优点是实用性强,并且其内部一致性信度、效标关联效度和结构效度都经过了充分的验证,可用于测量婚姻调适过程的不同方面,是20 世纪70 年代应用最广泛的婚姻质量量表。

2.1.2 国内主要量表

我国学者程灶火等人根据Jackson 五步法原则,借鉴已有量表的结构,结合自身的咨询经验,编制了中国人婚姻质量问卷。经测验,此问卷的重测信度、同质信度、结构效度、效标效度和实证效度均较理想,符合心理测量学的要求。这份问卷解决了ENRICH 或DAS 等国外问卷在国内适用度的问题。此问卷编制过程中经过多次施测,样本量大,样本分布地域广泛,职业多元,婚龄、教育年限都有一定跨度,可见,这份问卷具有生态性和推广性,适合作为本土婚姻研究的工具。

2.2 对现有研究方法的评价

问卷作为一种用于了解心理状况的研究工具,具有方便简洁等优点,在被试的配合下,可以快速地帮助研究者掌握研究对象的情况。然而,问卷法经常走入一种尴尬的境地———既希望问卷的维度能尽可能多、尽可能全面地描述现状,又困扰于题目过多被试的配合度以及问卷的有效率降低。因此,针对问卷法不可避免的缺陷,未来的研究应该减少量表的使用比重,使用问卷法以外的研究方法如使用观察法和实验法,做更有生态效度、更可推广的研究。

3 心理学对婚姻的主要研究内容

心理学对婚姻的研究仍然处于描述阶段,多是探究婚姻本身,以及婚姻心理与别的心理现象之间的关系,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述评心理学对婚姻研究最为关注的部分。

3.1 婚姻满意度

婚姻满意度常常作为研究者对被试婚姻质量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婚姻满意度即个体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满意程度的体验。研究结果显示,婚姻满意度的周期变动不是线性的,而是呈U 型的曲线状态。有研究指出,在控制了教育、结婚年龄和性别以及孩子的数量以后, 发现结婚年数和婚姻满意度之间呈现出一种负相关。婚姻满意度不仅受到时间的客观的影响,还受到夫妻双方主观方面的影响。邢颖等人认为,客观支持和积极应对与婚姻满意度呈现显著正相关,应对方式是影响婚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可是,相关文献中对婚姻满意度的测量最常用的研究工具仍然是国外的量表,这可能会造成结果的偏差和难以推广等问题,需要以后的研究者注意。

3.2 婚姻冲突

婚姻冲突是影响婚姻满意度的直接事件,婚姻质量与婚姻冲突频率呈反比。有学者认为,不是冲突本身影响了婚姻的质量,而是夫妻双方解决冲突、应对冲突的方式影响了婚姻的质量。婚姻冲突体现出以下特点:第一,多因生活事件发生冲突。第二,在频率方面,徐安琪和叶文振发现随婚龄增长,夫妻争吵频率呈倒U 型曲线:婚后3 ~7 年争吵最频繁,而婚后30 年以上发生争执最少。第三,冲突强度和婚姻满意度呈反比。婚姻冲突是否能得到解决,取决于选择何种冲突应对行为。应对方式对婚姻质量有显著的预测作用,不同冲突应对策略的选择对个体的婚姻质量有不同的影响,有效的应对方式可以帮助提高婚姻质量,增加夫妻双方的沟通。

婚姻冲突是心理咨询中常见的问题,在描述和解释现象的基础上,未来研究应该着重于基于一定的原理,开发系统的冲突应对策略,这不仅具有理论价值,更加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3.3 婚姻质量的影响因素

综合已有文献,可以将婚姻质量的影响因素归为以下四个方面。

前辈影响。父母的婚姻关系常常会影响子女的婚姻质量。但是,父母的影响并非单独起作用,而是常伴子女依恋水平和类型,以及子女的个人特征起作用,说明父母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外因,只是一种样例,可能会被子女效仿,也可能只有很小的影响。

大环境。社会的经济、文化水平以及群体、群体亚文化都会影响个体的婚姻态度,今儿影响个体的婚姻状况。但这方面缺乏相应的实证研究,未来可以在这方面进行深入的挖掘。

个人因素。性别、年龄、人格特质等个人因素都会对个体的婚姻产生影响。

生活事件。曾文星认为不健全的婚姻危机、婚姻制度带来的困扰、父母干预、夫妻间文化背景差异、夫妻彼此性格不合、夫妻沟通交流与情感栽培问题、与子女关系及管教问题、婚姻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婚外关系的发生都会导致婚姻关系出现问题。

3.4 婚姻带来的影响

婚姻不仅受到别的事物的影响,其自身同样也具有影响力,主要会影响亲子关系、个人的诸多方面以及父母。

对亲子关系的影响。基于家庭系统理论,夫妻子系统内部互动的婚姻关系对反映亲子子系统内部互动的父母教养投入具有重要贡献,即婚姻关系会影响父母对孩子的教养投入。溢出假说、补偿假说和交叉假说都支持这个观点。

对个人的影响。婚姻是从成年早期一直伴随个体到老的一种状态,对个体的影响非常巨大。有的人会因为配偶而改变自己的行为风格,有的人因为婚姻关系的不和谐而耽误本职工作,可以说婚姻对个体的影响是多种多样、不可避免、潜移默化的。

对父母的影响。古代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恋爱时代造就了无数“剩男剩女”,催婚就成为了父母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日程之一。另有结婚之后,夫妻与对方父母关系不和的情况,这不仅伤害家族感情,还会对全家人产生心理影响。

婚姻所产生的影响中,只有亲子关系部分具有合理的理论依据或假设,对个人和父母的影响同样停留在思辨阶段,缺乏实证研究的证据。实际上,正因为婚姻能在生活中产生各种正性或负性的影响,所以研究婚姻才具有实际价值,因此,未来研究应该重视婚姻作为影响源所造成的结果的实证研究。

4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前文针对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进行了着重叙述,结合对参考文献的综合分析,可以对未来研究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开发新的研究方法。前文介绍研究方法部分已有过评论,为了避免问卷调查法难以避免的两难问题,未来研究可以尝试使用实验法和观察法等研究方法,使实证研究得出更有力的研究结果。

第二,提高实证研究结果的可推广性。目前,心理学对婚姻的研究结果呈现出一种具体而微的状态,这样的结果虽然具有针对性,但是解释范围有限,缺乏推广性。未来的研究可以尝试透过研究结果,升华出具有概括力的理论性成果,为之后的研究提供依据。

第三,更关注干预方案开发和评估。仅仅探索特性,仍然只是流于表面的描述性研究,真正有实际价值的是开发干预方案。干预方案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培养夫妻双方解决冲突的能力,如指导夫妻在解决冲突时如何使用怎样的策略,帮助夫妻自己解决冲突,二是开发系统的婚姻咨询方案,使用心理学原理帮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新凝聚。这样有实际价值的研究,才是未来研究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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