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是一个人理性活动的过程,人们一般用它来表示主体在客观世界中对所接触到的人、事、物内在特性的把握?。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感知或知觉是指人对客观事物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它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比感觉更高级的感性映像,它所反映的是当时直接作用于我们感觉器官的对象的各种特性的总和?。音乐表演心理与音乐欣赏心理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而音乐表演更是得要在音乐欣赏的基础上,对作品进行分析、理解并把握其中细微的变化,从而更好的辅助自己的表演。如沈心工在《小学唱歌教授法》一文中说“儿童初学唱歌,则专从听觉入手。”由此可见,在音乐表演过程中首先运用音乐欣赏中的音响感知,理解音乐作品所传达的情感,然后再进行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是借助于乐器(包括人的发声器官)发出的声音来行发其思想感情的艺术创造性活动,涉及到认知、情感、理智、想象、才能、记忆等多种心理要素。音乐表演心理是演奏者在很长一段时间的音乐学习与演奏实践中所积累起来的审美经验,并且在大脑中形成比较稳定的音乐反映。音乐表演心理研究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演者对自身的姿势及其演奏时的心理照应和相互协调等方面的研究;二是表演者在进行表演时正确的心理状态以及各种表演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
首先,在表演者对一首作品表演之前,首要具备的就是要有一个正确的姿势(包括一些指法的练习),其次,是对作品反复多加练习,理解其中所要表达的内容。竹庄在《论音乐之关系》一文中写到关于姿势与练习的问题“试以琴言之,按诸鼓琴,今时犹多能之者,然其指法,名目繁多,如右手之撇、托、抹、挑、钩、易IJ、打、跌,左手之吟、栗、绰、注之类,不下数十。但使坐势手势能合格,已非习练数月不为功,其他可知矣。”
音乐表演离不开表演者对乐器(包括人的发声器官)的操作,乐器的演奏技术必须通过人体各个器官复杂的协调运动才能完成。如吴福临在《小学唱歌之实验》(《教育杂志》1911年第7期)一文中谈到“授新生以歌谱,亦甚棘手事也。盖教师之声,为成人的,音带之颜动之速率,必缓于儿童,则声音亦必低,骤闻之似不甚相符。 高唱必继以深呼吸,于卫生上隐受其损,既不可因噎废食 ”这就要求人们在音乐表演实践活动中,要掌握每一种技巧,对作品与技术进行反复强化,在大脑中形成“印记”,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音乐表演经验。从而在以后的音乐表演中,一旦受到同样的外部刺激,就会自动化的调动以往的音乐表演经验,更自如的运用到音乐表演实践当中去。
有了姿势与技术的基础,下一步就是进行音乐表演,想象是贯穿在音乐表演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的心理要素。“论音乐之关系” 一文中写到“且琴之为乐,适于独乐,而不独于共同唱歌。盖其音幽静,或更深人精,碧梧数株,明月入窗,试奏之,则冷泠入妙,令人悠然尘外。 ”可见,表演者对音乐作品情感的体验、意境的领会都离不开想象的作用。因为音乐是通过声音与表现对象之间的比拟、象征以及模仿之间的关系来实现的艺术表现形式,而想象是这些关系得以实现的中介与桥梁。因此,表演者的想象越丰富,他对音乐作品的内涵就越清晰,听众从其表演中所感受到的情感与意境也就越鲜明。
通过以上对于音乐表演心理的研究分析,是在音乐欣赏心理的基础上,通过纯熟的演奏技巧与敏锐的艺术情感体验能力去理解感知作品的内涵,归纳总结出音乐表演的科学规律,在此基础上进行音乐表演实践。同时也说明,对于音乐心理学学科中的音乐表演心理研究范畴已与当前的研究接轨,并取得初步进展。
在音乐欣赏与音乐表演过程中当然还必须要有老师的指导、对教材的分析与把握,由此引起了当时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因而对于音乐教育心理的研究便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