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研究者冯效刚的《关于音乐表演心理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提到“人类的情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从生活中直接感受到的情感体验。称为第一自我的情感;另一种是从艺术作品等其它渠道中间接受和感受到的情感体验。称为第二自我的情感。亦称“审美情感”。由于是有了情感的加入,人们的各种心理因素才会被整合成一种综合性的心理活动——体验。“情感体验不单单说的是直接从生活获得的情感,还应该从其它渠道去感受。音乐表演需要情感体验的支持,因此,在表演某一首作品时,要搜索自己脑海中关于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如若没有或不深刻,可以根据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身临其境去体验,从而获得对音乐作品最真切的感知,相信再一次表演同一首作品时,理解就会更深刻,而表演也会更完整。我们经常把音乐表演称之为“二度创作”,就是在原作的基础上加入表演者自身所理解的东西。不同的表演者因为不同的生活经历,不同知识积累与阅历等等问题对音乐表演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表演者的生活经历、阅历越丰富,所进行的“二度创作”随之也就会越深刻。所以在青主的《乐话》中说道“无论谁的作品,我们把他弹奏起来的时候,都要凭着我们自己一种后天的创造力,然后才可以得到一个好的表演。”

音乐表演是转瞬即逝、无法重复的一次性的过程,所以在表演过程中心理的调节变得尤为重要,所以在音乐表演中一定要处理好自己的心理状态。青主在《乐话》中写到“我现在总括一句,当我们演奏某一种音乐作品的时候,不但是要完全忘记我们自己,兼要忘记那个创作的艺人,并要忘记这是艺术。把演奏的“我”创作的艺人,全部的艺术,化合成一个思想,一件事实。谁能够深造到这个境地,便可以说是纯粹的艺术化。”在他的《论音乐的音乐》?—文中又写到“你要做一个音乐演奏艺人,那么,当你演奏Mozart作品的时候,你必要把你的精神融化在Mozart那个时代的精神里面,然后你做出来的音乐,才不至于灵魂丧尽”这里主要探讨的是在音乐表演中一定要全神贯注的投入。全神贯注是音乐表演中应有的一种心理状态,要求表演者注意力的高度集中,全部的感情投入到作品中去,没有其他任何的思考与杂念,把自己的感情能够与音乐作品中的感情融为一体,从而更深刻的传达音乐作品中的情感内涵,也会使听众随之产生不同的情感,与此同时“二度创作”就会完美的再现其中的情感。

通过以上音乐表演心理范畴的研究来看,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要进一步理解分析作品,进行再创造,还要求音乐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一定要全神贯注,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使自己的感情能够与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内涵融为一体。这种能力需要培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体验,需要老师的传授,这些方面在音乐教育中都可获得,因此,音乐教育心理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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