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的心理咨询目标应符合六条准则:(1)目标必须是具体的、可评估的;(2)目标能理解和接受的;(3)目标必须是现实可行的,即通过心理的手段,可以达到的;(4) 目标应是心理的而非生活的;(5)目标应是兼顾个人和社会的,来访者的心理与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社会规范;(6)目标应有系统性、层次性。

通常将心理咨询的目标分为一般目标和个别目标(也称特殊目标)。一般目标是指某一流派或某一学派的治疗家所持的适用于该流派的所有来访者的目标,个别目标是针对某位特定的来访者所确定的具体目标。不同流派的咨询心理学家所持的基本目标不一样。还有人按照不同的维度将咨询目标分为:(1)终极目标与过程目标;(2)矫正的目标与发展的目标;(3)理想目标、总目标与具体目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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